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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八、十九世紀,白人傳教士前仆後繼,深入不毛,傳播福音不遺餘力。死於洪澇、傷於獸蹄者,不在少數,甚至葬身人腹,慘成新幾內亞土人盤中大餐。除了少數甘心為虎作倀,與帝國主義者合謀侵略外,大部分傳教士心懷真意,希望與化外之民共享心中喜樂,將文明之光傳給野蠻一族,稱為白人的負擔(white man's burden)。白人自認走在文明先端,較世上其他人種進步,有責任犧牲個人幸福或舒適生活,遠赴森林荒島傳教。

香港,蕞爾小島,怪事最多,近日盡見一白人奔波遊走,甚至遠赴海外。此君背負基本法第二十三條,似乎要由蠻荒返回文明世界,為五斗米折腰。李大狀、余大狀、吳大狀等皆黃面,遽成保人權鬥士,護法治先鋒,市民看在眼裡,無不感到怪怪,因為從來只有白人教化唐人,鮮有反其道而行。二十一世紀,中國人確已高高站起,指點白人跑東走西,任意搓弄西方民主、自由。

為官之道,雖說受命而行,但帶著牛車到花旗汽車國推銷,是否無聊﹖唐朝穆宗年間,布衣張皋上疏﹕「易經云﹕『無妄之疾,勿藥有喜。』藥以攻疾,人無故不應餌藥。藥有所偏助,則藏氣為不平...... 今人人竊議,直畏忤旨。」皇帝善納其言,下詔訪皋,但遍尋不獲。(新唐書)

回歸後問題接踵而來,政府偏要集中全力,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。明明沒有病,卻要用藥。目下張皋比比皆是,惟帝不善其言,社會危矣。

二○○二年十一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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